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6-05-03 12:35:32

[热]喜欢的书作文9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的书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喜欢的书作文9篇

喜欢的书作文 篇1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喜欢的书作文 篇2

  我读过的书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不过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叔叔写的《狼王梦》。《狼王梦》这篇小说讲述的就是一匹母狼为了将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对我的成长有了很大启发。

  《狼王梦》教会了我要理智。狼群会明智地选择攻击自己可以打败的动物,不会盲目攻击比自己强大的动物。这就告诫我们,做事情要量力而为,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所以,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也学会了这个方法,得到了许多的益处。

  《狼王梦》教会了我要执着。狼在确定自己的猎食目标后,会一直追逐动物,从不轻易放弃,直到追到猎物才罢休。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是一种最重要的品质。我们少年儿童也一样,在成长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挫折,你选择一遇到困难就气馁就放弃,还是坚定信心去克服呢?我想只要我们拥有执着的恒心,就一定会坚强乐观地去面对困难,打败困难!

  《狼王梦》还教会了我要团结。狼,它们是群居动物,在这个庞大的集体里,它们分工明确,互帮互助,猎取动物。我们大家也是如此,在班级这个大集体中,同学们在相处过程中,可能也会产生小摩擦,如果班级里有人闹矛盾了,你该怎么办?袖手旁观?不,你应该帮助他们,比如:劝架、报告老师等等。把班级当作自己的家,把同学们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这样一来,大家在这个大集体中每天都可以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狼王梦》让我们看到了狼的另外一面,那就是勇敢、冷静、理智、执着和团结,沈石溪叔叔用自己细腻、生动的笔触改变了大家对狼的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成长的启示,也教会了我很多生活的道理,把我稚嫩的心灵变得成熟了,让我从一个无知的小孩蜕变成阳光少年,感谢沈石溪叔叔,感谢《狼王梦》!

喜欢的书作文 篇3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喜爱读书,就等于生活中寂寞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记得又一次,是我和爸爸去新华书店去买练习册,结果我到阅览架上,看见了一本书《城南旧事》,爸爸看我很喜欢那本书,就给我买下了这本令我恋恋不舍的书,我像如获至宝一样,很想把他很快很快的看完,我晚上睡觉也看,上卫生间也看,上课也看,下课也看,所以这就是我喜欢到这个书的程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林海音(小名)英子童年是单纯和懵懵的视角,把大人们的恐惧与不安消弭在一种淡淡的哀愁和相思中。但却渗透了不惑之年作者的深深情愫。比如:秀贞母子的惨烈死亡小偷被捕的命运,宋妈悲惨的人生,还有父亲的离别......这一切都是通过孩子童年般的眼睛来关注世界美好的事物,及关注世界的悲喜忧欢。

  这本书给我们的启发是:要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能让童年过的悲喜忧欢。要用笔去记录那一段美好的时光。比一件物品的价值还值得关注。所以倡导大家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每一秒。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我读书的方法吧!我会挑着读,选着读,一边又一遍的读,如饥似渴的读。曾经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保养品”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

  正如冰心所说:“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所以倡导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喜欢的书作文 篇4

  记得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无意中发现有一本书籍名字叫《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之化学也疯狂》,我便抽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下被书的内容吸引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

  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喜欢的书作文 篇5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喜欢的书作文 篇6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希望长大能有出息,便积极鼓励我看连环画。漫画。日记。作文……他们总是说连环画。漫画能增长我画画的想象能力;看日记。作文能提高写作水平。开拓视野……看了这么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水浒传》。

  那天天气晴朗,我唱着小曲儿来到了新华书店,挑了好半天,才选中了这本书。我付了钱,拿着书急着赶回家看。刚走出书店,猛地刮起大风,天空顿时乌云密布。那黑云从远处气势汹汹,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急忙躲到路边的一家小店。

  雨无休止地下着,我望了一下天空,打开书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入了迷。看那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杨志卖刀。林冲雪夜上梁山。真假李逵。景阳冈武松打虎……书里主要讲的是108位英雄好汉冒着朝廷兵马追杀替天行道的英雄故事……

  我一字一句地认真读着,心情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变化。不知不觉,一本厚厚的书已经看去了大半。这时,小店的主人叫了起来:“喂,小朋友,关店!”我才猛地从书里回到现实中来。我回头一看,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雨后,空气清新,我匆匆赶到家,要把下一部分看完!

喜欢的书作文 篇7

  记得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今获一 “营养品”,有时让我欢乐,有时让我掩卷长思,有时让我心潮澎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巨著。

  翻开这部伟大的作品,那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精彩的内容,让我想一口气读下去。小说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让我感动。特别是关羽最让我敬佩,他是忠、勇、义的'化身。在曹营时,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招待他。可是当他知道哥哥刘备在袁绍处时,过五关、斩六将,足见他多么勇猛、忠义。在攻打樊城时被曹仁射伤右臂,刮骨疗毒时他意志又是多么坚强。最后虽然败走麦城仍坚贞不屈,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改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的豪言壮语。充分显示了他的大义凛然。我也敬佩诸葛亮,他料事如神、鞠躬尽瘁。一出火烧赤壁,让曹操一百多万雄兵荡然无存。他演绎的空城计以两千五百老兵吓退了司马懿二十万精兵打退。鲁迅在评价诸葛亮时认为他太神而近乎于“妖”。这是对诸葛亮的才智近乎神话的最好褒奖。我终于明白刘备三顾茅庐后,说“如鱼得水”。这说明诸葛亮的确是个奇才。所以我越读越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每每读之,乐此不疲,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同时也让我了解了那段远去的历史,给我许多知识与启迪。藏克家曾说过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

喜欢的书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大王》。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随便挑几个故事,都会觉得非常好看。 这本书分了三类,第一类是童话故事,第二类是寓言故事,第三类是神话故事。 看了目录我才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叫故事大王,原来里面有那么多故事。

  我看了童话故事的小猴种树,这一篇的`内容是小猴想吃水果,就想种一棵能长水果的树,这棵树快要结果子了,离成功只有一大步,就在这时候,有一只小动物对小猴说:这棵树要很久才能结果,你等得及吗?猴子想了想,是很有道理,小猴子就把这棵种了很辛苦的树拔掉,换另一棵树,就这样,到头来还是一个水果都没吃到。我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事要有耐心,如果没有耐心,到头来还是一事无成,反而白费力气。 除了看了童话故事里的其中一篇故事以外,我又看了神话故事里的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

  女娲造人和盘古开天可以说是连在一起的。首先是盘古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当时天和地连在一起,盘古看见旁边有一个斧头,就拿起斧头把这个鸡蛋披成两半,上面的就当天脚踩的就当地,天,每天高一丈,地,每天厚一丈,盘古的身体就跟着天长高,天不在高了,地也不在厚了。盘古的身体变成了世间万物。 女娲看见了这切非常开心,可是她总觉得世间少了一件东西,那么就是人,她就决定下凡去造人,他用泥造了许多人,这些人都能动了,她就让她们结婚,生儿育女,继续造人。 同学们如果你们想增长知识,就快看书吧!

喜欢的书作文 篇9

  我有许多的书,如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鲁迅的《朝花夕拾》……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刘慈欣的《三体》。

  《三体》是一本科幻小说,它总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叫,《三体》第二部叫《三体2之黑暗森林》第三部叫《三体3之死神永生》。起初我是因为它的封面好看才买了回来,回家一看就入了迷,接着就买了二、三部。

  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当时美苏争霸,他们两个国家开始比谁的太空探索技术更发达,中国也不甘示弱搞了一个名为“红岸”计划,红岸计划中的一名叫做“叶文洁”科学家的科学家利用太阳向宇宙的深处发射了一条信息,不久后一个叫做“三体”的文明收到了这条短信,并且要向地球宣战。但是地球的科技与三体比起来就像一只虫子一样微不足道,最后人类团结在一起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与三体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中的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把人的性格、特点十分完美的展现了出来。并且书中的对比手法让我感受到无比的震撼比如人类的星际战队与三体的'水滴探测仪的对比,比出了人类的自大和渺小,比出了三体文明的无比强大,这个对比让我为人类与三体同归于尽的结局感到十分的惊讶,同时又让我感到智慧的力量事多么的强大。

  书中也有许多的道理。比如那句“宇宙是一片黑暗森林,里面的每一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当他们遇到另外一个与自己一样的猎人时,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就要先下手为强。”不也适用于当今社会吗?

  令我百看不厌的片段是太阳系被“二向箔”从三维降为二维的那段文字。刘慈欣用了他百分之百的脑细胞去想象这幅画面,又用百分之二百的脑细胞吧这幅画面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太阳系被降维打击的那段文字简直太震撼了,我无法形容出那无比震撼的画面,不过我倒是有另外一种方法把这幅画面呈现出来,那就是让大家看一看梵高的《繁星》。

  《三体》这部书给人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它将宇宙的浩瀚用文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我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体》系列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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