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6-03-30 02:14:45

喜欢书的作文集合[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喜欢书的作文集合[5篇]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自己热情的朋友,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一位良师,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还是自己和蔼可亲的亲人。

  我喜欢过的一本书,是让我在什么时候都想看,让我看的是如醉如痴,就像一饥饿的小羊贪婪的读着,像一块磁铁,紧紧的`吸引着我,还像一个人在沙漠中没有水看到了绿洲一样。它常常让我忘记吃、忘记睡。让我忘记一分一秒的时间,让我忘记了自己。

  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喜欢的,印象深的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说一本我中意的书,那就非要属《辛亥年的血》。

  “辛亥革命”这个词我早就知道了,可并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在我的脑中是个谜。直到我三年级的时候,我在新华书店偶然看到了这本书,我缠着爸爸把书给买了下来。到了家,我急忙把书打开读,读到了一场场战役革命军胜利,清军大败的消息,我暗自为革命军高兴;当我看到革命军被无能的清军惨无人道虐待的时候,我不禁热泪盈眶;当看见革命军宁死不屈,不屈不挠的`时候,我心里为革命军感到自豪;当我看到革命军吃草根啃树皮的时候,我真想把我的好吃的全部给他们。但最后值得庆幸的是,革命军胜利了,辛亥革命成功了,清政府垮台了,孙中山当上了民国大总统,我欢呼雀跃。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生活,回顾历史,以史为鉴。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喜欢书的作文 篇5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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